欢迎访问公益在线!

当前位置:主页 > 公益新闻 >

开封市志愿者协会组织学习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
时间:2019-03-11


(公益在线开封站  公益记者武锐利 郑东启)3月10号下午开封市志愿者协会部分党员、部室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志愿者在孙李唐社区会议室一同学习探讨了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。
首先由参加学习的李萍、刘冬、王辉、贺飞、张春霞和杨静带领与会人员分章节逐条逐句学习了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。
席间协会有关负责人分享了2月27号学习贯彻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座谈会精神;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通过和实施的具体时间以及《河南日报》刊登的对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的解读。“以全省首部志愿服务专项条例的形式,进一步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;依法界定志愿服务组织的宗旨和职责,进一步规范了志愿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;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体系,进一步推动了全省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”

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“突出了对广大志愿者的权益保障;突出了对志愿服务的政策保障;突出了对志愿服务的激励保障”。
讨论阶段的焦点集中在了:第十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(三)“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必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”;和第二十六条“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、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,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约定志愿服务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方式、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”。与会人员结合自己所负责的项目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从自己所知角度畅谈了自己的理解。现场气氛活泼热烈,感觉达到了学习的预期效果。
从参加的人数上看,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学习贯彻还需要一个过程和时段,让更多的志愿者(党员志愿者)了解掌握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绝对不是通过一两次学习能够当成的。需要我们加大学习宣传力度,学法、知法、懂法是法律发挥实施的前提,我们需要认真组织,学习好、解读好、贯彻好、执行好《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》。

更多公益新闻

商洛市“强军梦”志愿服务队联手微公益服务队慰问退伍军人

商洛市“强军梦”志愿服务队联手

阳春3月是学雷锋月,持续发扬雷锋助人为【查看详情】